我怎基督信仰

 

我能夠成為上帝的仆人,完全是上帝的奇異恩典。

如果把無神論與有神論、世俗中國與基督信仰,看作兩個精神世界,那麽我是在這兩個精神世界裏都涉足很深的一個人。

在無神論世界,我有12年軍齡,曾經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區的一名政工幹部。後來進入中國人民大學,主修馬克思主義哲學碩士和博士。我20歲就加入中國共產黨,擔任過黨支部書記。20世紀80年代末,被卷到中國文化批判和改革開放運動的最前沿,直到我離開中國的那一年。

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受洗一年後,1992年,我入讀密西西比改革宗神學院。畢業後進入創刊不久的福音雜誌《海外校園》。後來從事影視制作,先後完成神州十字架福音彼岸和幾套見證布道系列DVD,在海內外廣泛傳播。與此同時,十幾年來幾乎每個周末在世界各地布道,帶領數以萬計的人信主。

我的一些依然生活在無神論世界的同學朋友,不理解我的轉變。這是很自然的。其實連我自己也想不到我會走到今天這一步。年輕時我有許多人生目標,比如哲學家、文學家等等,但從來不曾想到基督徒、牧師之類。的確,無神論與有神論,世俗與神聖,說到底是人與神之間,有一道本質的鴻溝,是人自己不能跨越的。這有點兒像電腦與人之間的本質鴻溝,電腦無法跨越一樣。

當我思考這一巨大跨越是如何在我身上發生的時候,我不能不把一切歸給神。我意識到,這絕不是我的選擇,而是神的揀選;不是我的發現,而是神的臨在;更不是我配得,而是神的恩典。

我想從三個方面來談。

 

第一是神叫我尋找他

我從小好奇、好學。夏夜望著天上的星空遐想,冬天面對飄落的雪花沈思。大自然一直是我的最愛,仿佛裏面藏著我的夢中情人。中學時,我開始思考人生的意義。坦白講,青年馬克思給我不小影響。他說,人應該選擇最能為人類謀福利的職業。他使我鄙視一切自私自利、營營碌碌的人。中學畢業後我在農村生活兩年,那兩年讀了當時我能找到的一切書。後來我在軍營裏,業余時間全部啃書,文學哲學科學等等。那時我開始思考宇宙從哪裏來,異想天開地寫了上百萬字手稿,是一個無神論的智力遊戲。中國恢復大學教育後,我參加自學高考,在北京軍區一路領先。1982年那一年,我在《人民日報》等大報刊一口氣發表十幾篇文章。第二年,我沒上大學本科而直接去讀碩士學位。碩士課程沒讀完,轉入博士;博士答辯在即,那年初夏,我離開中國。

我列舉這些是想說明,我生來就是一個喜歡刨根問底、不滿足於現有答案的人(我對猴子變人的說法從來就沒完全想通過)。現在知道是神在母腹中就揀選了我,讓我的遺傳基因帶著不可遏止的探索欲,不通向神絕不會停止。

這裏插個故事。我當兵時,奶奶在家鄉先後找過兩個算命瞎子為我算命,結果都說,你這個孫子不得了啊,會一直往上升,升到最高位為止。家裏人聽了糊裏糊塗地高興,我聽了一笑了之,心想什麽最高位?國家主席?聯合國秘書長?今天看來,我的確一直在找啊找啊,一直向上找,找到至高上帝才停下來。這種所謂命中註定,不正是上帝的命定嗎?

耶穌說:尋找的就尋見。我是個尋找的人,所以我最終歸向神。但這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

 

第二、是神叫我呼求他

有時候尋找也會令尋找者驕傲,以為靠自己的智慧和意誌是可以找到的。所以到頭來,神會讓這種尋找進入一條死胡同,叫尋找者在絕望中謙卑下來,仰望他,呼求他,最終由他親自來成全人的尋找。

那一年,在成與敗、生與死中,我看清了自己作為人有罪、有限的本相。過去的偶像統統被打破了。一直寄托著我的希望的東西,徹底令我失望了。我一直棲息眷戀的地方,怦然關上了大門。我曾深信不疑的人民的力量,傾刻間不知去了哪裏。我最引以自豪的智慧頭腦,看起來一點兒也靠不住。真理、正義、良知和愛,這些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,都被無情踐踏了。我的道德,我們這些自以為高尚的人的道德,在突然臨到的自由中,在權與利、財與色的誘惑下,也紛紛垮掉了。在與家人遙遙無期的分離中,情感的脆弱也顯露無遺 ……

我還能指望和依靠什麽呢?當上帝如此將我逼回到生命底線的時候,我才開始留意上帝自己。上帝,我的生命的真正的根基,這時向我露出笑臉。在巴黎難民營裏,牧師送來《聖經》。我開始閱讀這本以前雖然擁有、卻從來沒有閑暇也沒有渴望去讀的書。當時我自己有點兒吃驚,在日記中寫到:我是讀著毛澤東和馬克思、唱著《東方紅》和《國際歌》長大的,沒想到今天讀起了《聖經》!

耶穌說虛心、哀痛、貧窮的人有福了。神愛我,就把我逼成這樣一個人,或者說,逼我回到這樣一個真實本相,好叫我領受他定意要給我的大福。如此恩典是何等奇異啊!

 

第三、是神的愛吸引我

我是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作訪問學者期間,第一次全面接觸基督徒的。那時我的飄泊感、失落感很重。一句“得到了天空,失去了大地”,是我當時心靈的真實寫照:在海外雖然很自由,卻沒了家園,沒了根。

基督徒的愛令我驚奇。不僅是生活上無微不至的關懷,送來吃的穿的用的;更重要的是心靈的體貼,撲面而來的溫暖。他們一直把我的事放在心上,不斷為我的家人禱告。每周末的聚會充滿喜樂,人人臉上陽光燦爛,眼中一片真誠。與他們相處就像與一群可愛的小孩子相處一樣單純,無需戒備。雖然他們講的一些道理我不理解,但那似乎已經無關緊要,我已經被一種摯愛與真誠的氣氛征服。在情感和直覺的認同中,我的理性也一下子瀟灑起來,我心裏想,不管他們所相信所癡迷的是真是假,只要世界上有這麽一股力量,能把人心中的美善如此激發出來,我就應該來探索一下,看看這股力量到底是什麽。

基督徒把自己身上的一切美德都歸給耶穌,正如他們把一切過犯都歸咎於自己一樣。他們很自然地引導我把目光從他們身上轉移到耶穌身上。他們當時在查考《希伯來書》,卻建議我先去讀四福音書。我是從《馬太福音》開始讀的。我永遠忘不了當我讀到耶穌話語時的欣喜與激動。當他指著日頭和雨水向人類述說天父大愛的時候;當他指著飛鳥和野花叮囑人類不要為明天憂慮的時候;當他對一個犯奸淫的女人說“去吧,我也不定你的罪,以後不要犯罪了”;當他在十字架上為殺害他的人祈禱說“父啊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知道”;我讀著這些,多少次熱淚盈眶。是什麽撥動了我最深處的心弦?我讀到耶穌說“我的羊認得我的聲音”,我立即說,是的,我知道我是你的羊!

當我直面耶穌的時候,一道天光穿透了(如果不是繞過了)我的頭腦,徑直射進了我的靈魂,帶著世上沒有的溫暖、光明和能量。當我的理性緩過勁兒來,試圖像往常一樣審查剛才的經驗是否合乎理性時,強大的事實已經令它除了乖乖降伏、自慚形穢之外,別無選擇了。

 

第四、是神的靈重生我

我深知人的智慧、道德和意誌不能使人重生,因為這些東西本身都是自我的一部分。我崇尚理性,因為它是服務自我的強有力工具;正因如此,它不可能改變自我。所以,我對神的“理解”不足以使我“相信”,因為相信是對理性的一個跨越,它依靠的不可能還是我的理性,而一定是神的聖靈。

所以當尼哥底母對耶穌說“你一定是從神那裏來的,因為你所行的事若沒有神同在,無人能行”,他是基於一種理解。雖然他的理解一點兒不錯,卻既不能使他認識神,也不能使他重生(這兩者其實是一回事)。耶穌說,只有在水和聖靈裏重生的人,才能看見並進入神的國度。

聖靈像風一樣吹進靈魂,當靈魂在聖靈的輕拂中蘇醒過來時,她發現自己已經在神的懷抱裏了。


耶穌的生命(他的心性和言行亦即他的血和肉),就是聖靈吹向人心的風。當我敞開心扉(那時我閉上了眼睛)的時候,我不再一樣。

我發現了我的汙穢醜陋,我不再忌諱說我是個罪人。我很容易感動而流淚,也很容易感恩而知足。我開始體恤別人的軟弱。我心中的怨恨苦毒如幾縷硝煙被大風吹盡了。我原來就厭惡自私庸碌的人生,現在才懂得舍己、聖潔和使命的人生。我原來一切似乎高尚的理想都是建立在一個敗壞的生命上,所以經不起安逸也經不起風雨,經不起失敗也經不起成功;現在神卻要在我的生命上動工了。

我要,神就給;我信,神就能;我順服,神就成就。

原來我和妻子關系很糟,一度不可救藥而鬧離婚。我們曾認定合不來。信主後我們雖然還有不合之處,但可以做到彼此接納,相互磨礪,一起成長。在神面前,二人各自認自己的罪,免對方的債,一起享受神的愛。以前相反,是認對方的罪,免自己的債,一起忍受痛苦。20多年過去了,當年在北京勸我們不要離婚的好朋友,離的離,散的散,我們這一對反而存留下來,這完全是神的救恩!

我身上還有軟弱過犯。神持續不斷地警誡我,叫我不高看自己,也不苛求別人。但我深知我是在光明中活者,因為人若不在光中是不能看見自身陰暗的。基督徒認罪,看得見黑暗處,表明他活在光中,他是在白天行走著。

(本文是為一本英文文集撰寫,全文三部分:一、我怎樣走進基督信仰;二、我對基督信仰的體認;三、基督信仰與中國文明。這是第一部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