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第三章7-18節(之二):六個真正悔改的要素(之一)


路加福音解經講道系列

路加福音第三章7-18節(之二):六個真正悔改的要素(之一)

六個真正悔改的要素之一:(路3:7-18)之二
問題: 首先談論罪的問題;真正的悔改者對於他個人的罪會有怎樣的做法呢?這件事在哪一節經文中提及呢?
問題:第二,真正的悔改需要承認神的憤怒,這是在哪節經文所談到的?承認神的憤怒是指甚麼?
問題:那麼當時的猶太人因著熟悉舊約聖經,對於神的憤怒有怎樣的看法?
問題:當我們向另外一個人為基督做見證時若傳講審判,是否就表示我們不愛罪人?是否是因為我們想要定罪人的罪?
問題:約翰使用哪樣非常圖像性的用詞?他説了哪樣非常嚴厲的話語?
問題:那麼「"毒蛇的種類!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?」這句話是甚麼意思?
問題:當約翰在「誰指示你們」中使用現在不完全時態,他間接的指出甚麼意思?
問題:(路3:8)約翰説,「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。」這主要是針對哪件事情?真正悔改的人需要對於宗教的儀式(包括洗禮),有甚麼正確的看法?不該有怎樣的態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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