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第三章7-18節(之三):六個真正悔改的要素(之二)


路加福音解經講道系列

路加福音第三章7-18節(之三):六個真正悔改的要素(之二)

六個真正悔改的要素之二(路3:7-18)之三
問題:(路3:8)繼續説,「不要自己心裡説:'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。」這是甚麼樣的心態,哪一種態度是真正悔改的人不應該有的?
問題:接著約翰用了這句話;「'我告訴你們:神能從這些石頭中,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」這句話是甚麼意思?
問題:從(路3:8)我們怎麼看出,真正的悔改者所需要顯示的靈性轉變是甚麼?
問題:為什麼真實的悔改需要以行為的果實,在靈性上顯露出來?當時的猶太人能否接受這樣的説法?
問題:接著(路3:9)「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,丟在火裡。"」這是一個怎樣的警告?是針對整個以色列民族?或是針對個人?
問題:接下來(路3:10),這只是簡短的對話;「眾人問他説:"這樣,我們當做甚麼呢? "」群眾疑問;你要悔改的果實,這樣我們當做甚麼呢?神要看到甚麼呢?
問題:這些是非常卑微,非常瑣碎的事情;難道這就是公義的果實嗎?
問題:然後另外來了哪一群人,路加使用他們來做為這要點的例證?
問題:接下來的第三組人是怎樣的人?
問題:這些兵丁最有可能是哪種兵丁?羅馬兵?約翰要他們怎麼做?
問題:所以約翰藉著這些指出,那些握有權柄的人,不管你是員警,法官或官員,需要有怎樣的心態?
問題:根據這裡的經文,我們如何來反省自己是否有真正的悔改?
問題:除了真正的悔改,約翰還講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是哪一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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