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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袭明与袭常 老子两度使用“袭”字,意味深长,不容忽略。一为“袭明”:“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 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,是谓袭明”(27:3-4)。二为“袭常”:“用其光,复归其明, 无遗身殃,是为袭常”(52:6)。 袭明者,圣人也,他入世救人,乃是承袭、传递大道之光明。而袭常者,世人也,凡藉用 圣人所袭之光,复归于大道之明者,便是承袭永恒了。 可见人要承袭永恒之道,非得借助于圣人不可。老子说过,光明之道,看起来却像暗昧, 大多数人听了之后似懂非懂,甚至会大声嘲笑(41:1-2)。唯圣人知其光明,却甘守暗昧, 入世成了天下人认识大道的工具(式),使人有机会复归永恒无限之境界(28:3-4)。《圣 经》也说太初之道就是人的生命之光,耶稣入世便是这光,但是“光照在黑暗里,黑暗却不接 受光”;凡是接受的,就不住在黑暗中,且有永生(袭常)(约1,6,8,12等章)。 二、人本与神本 “袭”乃承受之意。承受,是一桩被动的事,故以无为领受而得,而非有为练就而成。承 受,又表明了产业已在那里,绝非承受者所创造发明。承受,也不是承受者的意志所能决定的, 而是来自赐予者的恩典。 一切人本主义的宗教、道德或学问,均不强调承袭,乃是强调生发。生发是自我主动的意 志作为,是将自己固有的某些东西张扬出来,依靠的是自己的能力,注目的亦是自己的功德。 承袭,则恰恰相反,表明不是来自自己,乃是来自那大于自己、先于自己、造化生养自己、此 时此刻就包容著自己的赐予者;所承袭的东西,亦不是自己原本已有的,恰恰是自己原本有限 的智慧、道德和生命所没有的。 所以,“袭”字表明了以道为本的原则,即一切均是出自道,天地万物与人,道德、价值、 真理和生命,均是从神道而来,人应当以彻底的谦卑,虚心向神道领受这一切。 “袭”字也表明了,人所拥有的智慧与成就越是高超,越是应当生出感恩敬畏之心,越是 不能存有丝毫自得之意。因为从根本上说,连人自诩的所谓“创造发明”,也不过是造化主造 在人身上的智慧与造在地上的物质的一种混合反应或相互作用而已。 不错,连人本身亦是秉受(袭)天地之气而成。天之气,就是灵。地之气,就是体。而天 地都在道之内,唯有道是自己自在的,即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。 三、承受与恩典 若察访古道,“承袭秉受”的信念是浓厚的。中国直到春秋末年大道隐去之时,还可依稀 听见孔子养天而慕道的长叹1 。在此后愈益人智泛滥人欲横流的两千多年中,孔子式的叹息与 挣扎不绝于耳2。直到人智借科学主义、人欲借现 代主义完全占了上风,中华民族精神深处的 “承袭秉受”信念,算是气息全无了。于是老子的活道,也成了一具丈二和尚模不著头脑的恐 龙化石而已。 犹太人的神圣道统没有中断过。他们一直确信自己是神道的承受者,即所谓“神的选民”。 人所承袭秉受的,从神来说,就是恩赐(已兑现的)、应许(将兑现的)。“你要承受你所寄 居的地为产业,就是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地”(创28:4);“我所应许的这全地,必给你们的 后裔,他要永远承受为业”(出32:13);“你要和这百姓,同进入Jehovah向他们列祖起誓 应许所赐之地,你也要承受那地为业”(申31:7)。神的赐给、应许和人的承受,这种关系 是极清楚的。 如果说占有土地是来自神赐的一种承受,那么,永生之道更是来自神爱的一种承受了。 修道者,永远不当注目自己的道德、智慧和生命;应有谦卑承袭之心,无自我生发之意; 有虚静领受之心,无尽力探究之意;有敬畏等待之心,无志在必得之意。如此,便可以往下习 读修道的方法了。
注释: 1. 请参见本书“引言”一、二。 2. 从董仲舒到宋明理学,自然,既是叹息挣扎,便流不出能力来,反常为人智人欲人治所 利用。 |